其中,伊小姐向苏州某外贸公司支付了15000元担保金,而她与镇江方面的1500元担保金,在合同执行完成后,由苏州方面退还。这使得伊小姐对对方产生了信任,并最终签订合同。这种骗术早已有之,且主要是针对生产厂家的。
假外贸加工网络骗局
假外贸加工网络骗局宁波某机械加工厂法人代表伊小姐通过网络寻找商机以满足增加设备的加工要求,她注意到某知名行业网站上的一条信息:江苏镇江某招商引资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求购一种叫“固定角板”的不锈钢件。这家公司还是该网站5年的诚信通会员,他们还通过该网站求购多达40多种加工项目,数目巨大,均为出口单子。
通过即时通信工具沟通之后,伊小姐于2007年11月10日,来到了镇江某招商引资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简单协商后,对方要求伊小姐先交1500元立项费,并称如果订单没拿到,该费用可退。
2007年11月21日,伊小姐接到镇江某招商引资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的电话,让伊小姐即赴镇江,然后一起去位于江苏的苏州某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其后,伊小姐与苏州某外贸公司签订了合同,并应对方要求中止了与镇江某招商引资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合同。其中,伊小姐向苏州某外贸公司支付了15000元担保金,而她与镇江方面的1500元担保金,在合同执行完成后,由苏州方面退还。(这正是骗子的狡猾处,也是镇江老骗子在其1知名网站上当了5年诚信通会员的本事,因为失去了证据,就无法投诉他)。
在整个洽谈过程中,伊小姐发现对方的相关知识非常专业,双方商谈的问题也都是一个正常客户所关心的核心内容。这使得伊小姐对对方产生了信任,并最终签订合同。
当然,接下来的事情非常老套,镇江、苏州两家骗子联手欺骗了宁波的那家工厂,他们在合同里埋下了伏笔,在合同的第二条中规定:乙方按双方确认的图样技术要求提供固定角板20片合格率为100%的样品交甲方进行检验封样,样品检验费由乙方承担,送样时间为2007年12月10日前,逾期均属违约。……而实际上,因为产品品质的鉴定人不明,伊小姐生产的产品永远不可能通过质量检验。
假外贸骗局,是在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盛“骗”不衰的最常见的骗局之一,因为参与行骗的人有不少是有外贸经验的人,最先出现的地方应该是湖南、深圳、安徽等地。当然,他们各有各的特点,比如,深圳的外贸骗子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不少往往有境外骗子在幕后操纵,如很知名的深圳ABA(艾比艾)公司,被抓捕的法人代表李碧庆并非最终老板。湖南的外贸骗子往往是以“国营企业”面目出现,实际上与真正的外贸公司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因为,骗子们都是在国营外贸办公楼里“办公”,只有事情败露时,国营公司才出面声明称犯案者不是他们公司的人。随着不少“国营外贸”的解体,更多出现的是一些如苏州某进出口有限公司那样的“职业”骗子,他们的公司寿命不长,一般一年左右就要换另外一个公司,而和他们的托或叫骗子媒介的像镇江的某招商引资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却会长一些,在行骗过程中,镇江某招商引资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之类的骗子往往会为消除行骗痕迹而煞费苦心。
假外贸骗局另外还有一种骗术是北京的信息骗子和河北的外贸骗子联合河北的个别无良律师共同上演的'合同公证费,过程和上面的故事基本一样,由信息公司钓取猎物,同时收取数额巨大的信息费,然后再介绍给“外贸公司”,所不同的是,“担保金”改成了合同“法律见证费”。为了让受害者有可信性,外贸公司往往会把见证费和厂家一家负担一半,这其实是个障眼法而已。当然,各地骗子不同,名目也各不同,如丹东的外贸骗子称对方进口国要收取“入朝准入费”,沈阳的外贸骗子叫“进口准入费”。……
其实,上当的受害者往往是对外贸流程不懂的小工厂、小企业,真正的外贸是不会收取这费那费的,因为贸易是平等的,缺少平等的贸易,肯定是不正常的。 ;
我遇到镇江市的进出口公司,做无纺布袋的大单,不知是不是骗子
他们就用大单来吸引骗钱,在合同上做手脚。如果价格报好后,不去看你们的工厂就签合同多少是假的,那边有很多合同诈骗,先让你签个意向合同,让你先交个1000块钱的车马费,之后再带你和他们的上家签合同,上家又你交什么履约金等,反正让你交钱就不要交,多少就是让你过去带上公章或合同章现场签,现场交钱等。弄的很急一样。最好不用去,邮件同样可以解决,工厂都不看,也不验厂,怎么可能有大订单签。外贸公司诈-骗
你是生产厂家吧?之前没有接触过外贸业务或外贸公司吧?这种骗术早已有之,且主要是针对生产厂家的。其实,如果之前接触过正规的外贸公司或者外贸业务,那么,就不会落入这类陷阱中——所谓的报检费不需要生产厂出,即如果是外贸公司自己送检,那么,由外贸公司自己开销,或者让生产厂家在当地的商检局自行报检,那么这个费用由生产厂家直接支付给商检局,何须向外贸公司支付这个费用?所谓送样费,如果是外贸公司自己向客户寄送样品,那么这个费用也是由外贸公司自己承担,或者直接让生产厂家寄送,何须向外贸公司缴纳这笔费用?再说保险费,什么保险费需要生产厂家向外贸公司支付的?如果外贸公司需要投保(无论是国内国际运输险),这个也是由外贸公司自己打理,何须生产厂家另外支付?这些费用将来在成交之后都会作为费用在外贸公司的成本中列支和消化,何须生产厂家来支付?至于什么转账费之类的更是外贸公司自己的操作费用,何须要生产厂家事先承担?
所以,只有那些没有接触过外贸公司,又没有自己实际操作过国际贸易的生产厂家,由于贪做生意,结果被骗子们一步步地诱入精心设计的陷阱之中。唉!这实在是个悲哀。
如果你们想报案是可以的,但是,金额太小,公安局不一定受理——你们不妨试一下吧。
一个目前无解的外贸新骗局 真的无解吗
不是无解,这个骗局的主要特点是通过第三方付款,以及钻香港法律与内地法律之间的漏洞,然后将外贸公司摆布成骗子一方的合伙诈骗者。之所以报道成无解的,主要是为了引起重视,扩大影响以利于受害者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