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业务的流程是怎样的(外贸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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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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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资讯
确定后将验货时间通知工厂。应在交货期7天之前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定仓通知,通常在开船5天前可拿到进仓单。如客人不同意时要另选客人认可的船公司。拖车公司应选择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公司签定协议长期合作,以确保安全及准时。l/c上对发票的条款应显示出来,要显示唛头。

外贸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对外贸易流程 1 .客户询盘: 一般在客户下订 purchase order 之前,都会有相关的 order inquiry 给业务部,做一些细节上的了解。 2 .报价: 业务部及时回复客人查询,确定货物品名、型号、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包装规格、港口(空运机场)及柜型等,等和客户确定业务时, proforma invoice or sales contract or offer sheet 给客户做正式报价。 3 .得到订单: 经过洽谈,收到客户正式的订单 purchase order or sales contract 。 4 .下生产单: 得到客人的订单确认后,给工厂下订单 ( 工厂自己安排生产计划 ) ,安排生产计划。 5 .业务审批: 业务部收到订单后,首先做出业务审核表。按“出口合同审核表”的项目如实填写,尽可能将各种预计费用都列明。合同审批需附上客人订单传真件,与工厂的收购合同。审核表要由业务员签名,部门经理审批,再交管理部人员审核后才能执行。如金额较大的,或有预付款和佣金等条款的,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才行。合同审批之后制成工作任务单,交给部门跟单员跟进。 6 .下达生产通知: 业务部在确定交货期后,满足下列情况可下达生产通知 , 通知工厂按时生产: 6.1 :如果是 l/c 付款的客户,通常是在交货期前 1 个月确认 l/c 已经收到,收到 l/c 后需业务员和单证员分别审查信用证,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交货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人修改 l/c 。 6.2 :如果是 t/t 付款的客户,要确认定金已经到账。 6.3 :如果是远期 l/c, d/a 等条款收汇方式的客户 ( 不推荐运用这种方式 ) ,需经总经理确认批准。 7 .验货: 7.1 :在交货期前一周,要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 ( 部门跟单员跟进 ) 。 7.2 :如果客人要自己或指定验货人员来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一周前,约客户查货并将查货日期告知外贸部。 7.3 :如果客人指定由第三方验货公司或公证行等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两周前与验货公司联系,预约验货时间,确保在交货期前安排好时间。确定后将验货时间通知工厂。 8 .备制基本文件单证 : 在收到客户正式的订单时,应制作出口合同 , 出口商业发票 , 装箱单,出口货物托运单 , 核销单 , 报关单 , 报关委托书 , 报验委托书 ( 工厂的外贸人员还需要准备 : 商检换证凭单 , 纸箱检验单 ) 等文件 . (应由单证员制作,交给业务跟单员跟进)。 9 .商检: 如果是国家法定商检产品,在给工厂下订单时要说明商检要求,并提供出口合同,发票 , 装箱单等商检所需资料。而且要告诉工厂产品的出口口岸,便于工厂办理商检。应在发货一周之前拿到商检换证凭单 / 条。 10 .租船订仓: 10.1 .如果跟客人签定的合同是 fob china 条款,通常客人会指定运输代理公司或船公司。应尽早与货代联系,告知发货意向,了解将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况,确认工厂的交货能否早于开船期至少一周以前,以及船期能否达到客人要求的交货期。应在交货期 7 天之前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定仓通知,通常在开船 5 天前可拿到进仓单。 10.2 .如果是由卖方支付运费,应尽早向货运公司或船公司咨询船期,运价,开船口岸等。经比较,选择价格优惠,信誉好,到港时间准时 , 船期时间合适的船公司,并告诉业务员通知客人。如客人不同意时要另选客人认可的船公司。开船前一周书面定仓,程序同上。 10.3 .如果货物不够一个小柜,需走散货时,向货代公司定散货仓位。拿到进仓单时,还要了解截关时间,入仓报关要求,等内容。 10.4 .向运输公司定仓时,一定要传真书面出口货物托运单,注明所定船期,柜型及数量,目的港等内容,以避免差错 . 11 .安排拖柜: ( 千万记住装柜前要检查集装箱柜里是否有破旧 , 破损 , 破裂的地方 ) 11.1 .货物做好并验货通过后,委托拖车公司提柜,装柜。拖车公司应选择安全可 靠,价格合理的公司签定协议长期合作,以确保安全及准时。要给拖车公司传真以下资料:定仓确认书 / 装柜图纸,船公司,定仓号,拖柜委托书,注明装柜时间,柜型及数量,装柜地址,报关行,及装船口岸等。如果有验货公司监装柜,要专门声明,不能晚到。并要求回传一份装柜资料,列明柜号、车牌号、司机及联系电话等 . 11.2 .传真一份装车资料给工厂,列明上柜时间、柜型、订仓号、订单号、车牌号以及司机联系电话。 11.3 .要求工厂在货柜离开工厂后尽快传真一份装货通知给业务部,列明货柜离厂时间、实际装货数量等,并记下装箱号码和封条号码作为提单的资料。要求工厂装柜后一定要记住封紧锁上 . 12 .委托报关: 在拖柜前要将报关所需资料交给合作报关行,委托出口报关及做商检通关换单。通常要给报关留出两天时间(船截关前)。委托报关时,应提供一份装柜资料,内容包括所装货物及数量,口岸,船公司,定仓号,柜号,船开截关时间,拖车公司,柜型及数量,本公司的联系人和电话地址等。 13 .获得运输文件: 13.1 .最迟在开船后两天内,要将提单补充内容 ( 如果需要修改的话 ) 传真给船运公司或货运代理。提 单补充内容要按照 l/c 或客人的要求来做,并给出正确的货物数量,以及一些特殊要求等,包括要求船公司随同提单出的船证明等。 13.2 .督促船公司尽快出提单样板及运费帐单。仔细核对样本无误后,向船公司书面确认提单内容。如果提单需客人确认的,要先传真提单样板给客人,得到确认后再要求船公司出正本。 13.3 .及时支付运杂费,付款后通知船公司及时取得提单等运输文件。支付运费应做登记。 13.4. 如 果客户是做 fob 条款的 , 应该及时通知客户保险 , 并将提单副本传真给他 . 14 .准备其他文件 14.1 .商业发票: l/c 要求提供的文件中,对商业发票要求最严格。发票的日期要确定在开证日之后,交货期之前。发票中的货物描述要与 l/c 上的完全相同,小写和大写金额都要正确无误。 l/c 上对发票的条款应显示出来,要显示唛头。如果发票需办理对方大使馆认证,一般要提前 20 天办理。 14.2 . form a 原产地证书: form a 原产地证要在发货之前到当地商品检验局申办。需注意的是运输日期要在 l/c 的交货期和开船日之前,在发票日期之后。未能在发货之前办理的,要办理后发证书,需提供报关单,提单等文件。经香港转运的货物, form a 证书通常要到香港的中国商检公司办理加签,证明未在港对货物进行再加工。 14.3 .一般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可在中国贸易促进会办理,要求低一些。可在发货之后不太长的时间内补办。如果原产地证书要办理大使馆加签,也和发票一样要提前 20 天办理。 14.4 .装运通知:一般是要求在开船后几天之内,要通知客人发货的细节,包括船名,航班次,开船日,预计抵港日,货物及数量,金额,包装件数,唛头,目的港代理人等。有时 l/c 要求提供发送证明,如传真报告书,发函底单等,注意按客人要求的时间内办理。 14.5 .装箱单:装箱单应清楚地表明货物装箱情况。要显示每箱内装的数量,每箱的毛重,净重,外箱尺寸。按外箱尺寸计算出来的总体积要与标明的总体积相符。要显示唛头和箱号,以便于客人查找。装箱单的重量,体积要与提单相符。 15 . 交单: 15.1 .采用 l/c 收汇的,应在规定的交单时间内,备齐全部单证,并严格审单,确保没有错误,才交银行议付。 15.2 .采用 30% deposit,t/t 收汇的,在取得提单后马上传真提单给客人付 70% 余款,确认收到余款后再将提单正本及其他文件寄给客人。 15.3 .如果 100%t/t 收汇的,要求收全款货款才能做货的,要等收款后再安排生产。拿到提单后可立即寄正本提单给客人。 16 .业务登记: 每单出口业务在完成后要及时做登记,包括电脑登记及书面登记,便于以后查询,统计等。 17 .文件存档: 所有的外贸单证、 l/c 和议付文件必须留存一整套以备查用 18 .单证员平时应注意收集海空运价 , 船期,航线,等信息,为业务员的报价提供帮助外贸业务操作流程
1、外贸业务人员在国外采购商的询价,做出产品报价前,应了解客户基本信息,包括是否终端客户、年采购能力、消费区域,以及产品的用途、规格及质量要求,我公司是否能够生产等。
2、对于外商的邮件、传真,原则上在24小时内答复;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及时向外商解释及大概需要的时间。
3、对于外商的产品报价,原则上按照公司财务部门经核算后的价格表(外销)执行;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市场状况及生产成本,定期进行核算,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
4、对于定单数量较大,外商所能接受的价格低于我公司公布的价格的,业务人员应先上报部门经理批准实施;部门经理不能批复的,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对于C&F及CIF报价,需要我方办理运输、保险的或需要进行法定检验的等事项,业务人员应事先联系相关中介机构进行确定,选择中介机构应考虑业务熟练、服务效率高及收费合理。
6、对于外商的寄样要求,原则上要求到付;对于样品数额较大,原则上对方承担成本费用。在正式定单后,可以扣除成本及寄样费用。特殊情况,如关系比较好的老客户,我方可以预付并免收样品,报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费用较大的,可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7、对于外商需要打样的,外贸业务人员应和生产部门协调,确保样品的质量及规格符合要求;样品需要部门经理审核后寄出;外商对于产品有包装或唛头要求的,正式包装或印刷前需经外商确认。
8、付款方式上,原则上考虑前TT全部或部分作为定金,剩余见提单传真件付款,及全部短期信用证。收汇银行和业务员负责对信用证做形式和内容的检查,发现差异的,应及时通知外商修改。信用证审查无误后,报部门经理复核。
9、原则上,公司在收到外商的全部货款、部分定金及信用证经复核无误后,开始安排生产计划。
10、在定单生产阶段,外贸业务人员应到生产车间会同生产主管对产品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由部门经理协调解决,或部门经理上报总经理解决。严格把握产品的规格、质量、包装、生产时间符合同外商的约定。
11、 对于C&F、CIF价格条款的,业务人员应在生产结束前一周,安排好货代,确定定舱事宜;一般在船期前二日,安排装柜、运输。
12、需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报关、商品法定检验、保险的,外贸业务人员应及时准备相关资料交中介机构办理;办理过程中,业务人员可以协助。
13、收汇方式为信用证的,外贸人员必须细心操作,谨慎处理,注意单证的一致性,做到安全收汇。
14、全部收汇后,外贸人员请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将相关单据较财务部门及时外汇局、税务局办理核销、退税。并注意对外商的售后服务,进行跟踪,以建立长期的可信赖合作伙伴关系。